液壓泵、馬達空載排量實驗條件
①試驗介質。進行試驗時應使用元件制造商認可的試驗介質,并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。應記錄試驗期間在受控溫度下試驗介質的運動黏度v和質量密度P。
對每種試驗條件,至少應記錄下列參數:被試元件進口油溫;被試元件出口油溫;流量測量點的油溫;試驗區域環境溫度。
②試驗溫度。應在被試元件制造商所推薦的油液溫度范圍內進行試驗。試驗介質的溫度與環境溫度應保持在附表4中規定的允許變化范圍內。
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受控參數值得允許變化范圍
受控參數 |
各測量準確度等級對應的測量系統的允許誤差 |
||
A |
B |
C |
|
轉速/% |
±0.5 |
±1 |
±2 |
流量/% |
±0.5 |
±1.5 |
±2.5 |
壓力[表壓p<0.15MPa(1.5bar)]/MPa(bar) |
±0.001
(±0.01) |
±0.003
(±0.03) |
±0.005
(±0.05) |
壓力[表壓p≥0.15MPa(1.5bar)]/% |
±0.5 |
±1.5 |
±2.5 |
實驗介質溫度/℃ |
±0.5 |
±1 |
±2 |
環境溫度/℃ |
±2.5 |
±2.5 |
±2.5 |
③殼體壓力。如果殼體壓力(即被試元件殼體內的液體壓力)影響其性能,試驗期間殼體的油液壓力應控制在元件制造商推薦的壓力范圍內,試驗報告中應記錄殼體的油液壓力值。
④穩態條件。每組測量值應只有當受控參數值在附表4規定的允許變化范圍內時,才可讀取。
⑤體積流量。應在緊靠被試泵的出油口處或被試馬達的進油口處測量其體積流量(qvz,e,p或gv1,e,m),視具體情況而定,并記錄試驗介質相應的溫度和壓力。
⑥壓力和溫度的測量點位置。壓力測量點應在緊鄰被試元件的管路上,距被試元件油口端面的距離應為(2~4)d。溫度測量點應在緊鄰壓力測量點的管路上,距壓力測量點的距離應為(2~4)d,并離被試元件更遠。
在考慮了管路壓力損失的影響時,可將管路上壓力測量點的位置移至更遠處。